「出口许可证」 如何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1-06-03 浏览次数:
出口许可证:如何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是由中国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中国统一签发的、批准某项商品出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也是海关查验放行出口货物和银行办理结汇的依据。 根据中国规定,凡是中国宣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分任何贸易方式(对外加工装配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前均须申领出口许可证;非外贸经营单位或个人运往国外的货物,不论该商品是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一律须申领出口许可证;属于个人随身携带出境或邮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外,也都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实行分级管理原则,进出口企业应按照中国外贸主管部门所规定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及授权范围,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不得交叉领证。 一、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 1.申领《出口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 (1)申领并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加盖申领企业印章; (2)出口商品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出口企业第一次领证时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如果出口指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应提供商务部的核准文件; (4)提供批准出口商品的证明文件; (5)申领单位的公函及申领人工作证件。 2.申领《进口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 (1)申领并填写《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加盖申领企业印章。 (2)进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各类进口企业应根据进口货物情况。提交进口许可证发证依据所规定的进口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 (3)进口企业具有进口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该文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中国实行国营贸易或指定经营管理的进口商品。需根据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管理规定要求,提供商务部的经营资格核准文件。 (4)申领单位的公函及申领人工作证件。 (5)收货人(配额持有单位)与进口商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6)进口许可证应由配额单位或代理进口单位申领。异地办理许可证,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提供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公函(说明委托原因及受托人身份)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事流程 1.一般商品进出口管理。 (1)进出口配额(含限量登记商品)的申请和二次分配:受理企业申请→业务主管初审→分管副处长审核→主管副主任批示→发文上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发文→业务主管初审→分管副处长复核→主管副主任批示→下发企业、抄送有关部门。 (2)进口商品自动进口许可:受理企业申请(或网上申请)→业务主管初审→主管处长复审(点击通知企业)→发证机关输机打证→业务主管签发。 (3)进出口核定公司经营:受理企业申请→业务主管初审→分管副处长审核→主管副主任批示→发文上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发文→下发企业。 (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受理企业申请→业务主管初审→分管副处长审核→主管副主任批示→发文上报商务部批准。 (5)纺织品配额预决分及调整:商务部部下文(接收数据)→主管副主任批示→主管处长批办→业务主管审核→主管处长复核→主管副主任批示→下达有关企业和上报商务部备案(上报数据)并抄送外贸中心输机。 (6)纺织品配额申请:受理企业申请→业务主管初审→主管处长审核→主管副主任批示→上报商务部审批。 三、发证 发证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一、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办证费用。 参考 收起回答出口许可证:申请出口许可证
1.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所填写内容必须规范。 2.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 4.非外贸单位(指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下同)申领出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证明。 5.第一次办理出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出口申领许可证,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 各地在办理时可能还会有一点不同,具体在办理的时候再咨询清楚就可以了。 收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