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师猫谈我的外观设计可以获得专利权吗?(四)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图案的组合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因此,设计要求适合工业应用,可以形成批量生产。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七节记载“除非产品本身的颜色变化已经形成图案,否则产品的颜色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这样,对于可以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产品,外观设计的组合包括六种形式:
形状;格局;形状和图案的组合;形色结合;图案和颜色的组合以及形状、图案和颜色的组合。设计中的元素,即形状、图案和颜色,是相互依存的,有时它们的界限很难界定。
1.形状是指产品形状的设计,即同时设计和制造产品结构和形状的结果。
例如,具有三种不同形状和结构的灯
2.图案是指通过任何线条、文字、符号和色块的排列或组合在产品表面形成的图形。注意:产品的设计应该是固定的、可见的,在特定条件下不应该时不时的缺席或可见。
比如三种不同图案的茶盒
3.颜色是指产品中使用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1)颜色通常与图案相互依存,难以界定;2)制造产品所用材料的自然颜色不是设计的颜色。
例如,三种纺织品设计属于图案和颜色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