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 怎样办生产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1-06-04 浏览次数:
生产许可证:如何获得生产许可证
项目名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程序 法律依据: 1、 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 2、 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时间: 每星期周一、二、三全天和周二、四下午为办理时间, 申请取证企业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向省许可证办公室提交办证申请。 办理地点:省政府北门省机械供销公司院内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中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 3、 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 4、 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 5、 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 6、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取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产品); 3、 申请取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程序及期限(按照中国质检总局第14号令的要求规定) 1、申请取证企业应如实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内容, 填写要求见《工业产品申请书填写指南》; 2、 省许可证办公室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 ,必要时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正式受理并发放《 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3、对已正式受理的企业申请,由审查部组织现场审查的, 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出; 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现场审查的, 由省许可证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日2个月内派出审查组完成对企业的 生产条件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后, 由审查组对申请取证产品进行抽样,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产品封样后15日内将样品送达相应的列入全国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指定范围内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 4、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测均合格后, 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将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 ,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该产品中国审查部。 5、 中国审查部自收到报送材料在45日内完成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 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收到材料后在1个月内完成审定, 并由中国质检总局总局颁发证书。 收费标准 按照原中国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 2002]19号文件,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收费标准为2200元, 同一个企业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 需加收审查费440元。公告费规定为每申证单元为400元。 收起回答其他回答:酒类、果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办理:【/h/】一、许可产品范围及申请单位:【/h/】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酒类、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饮料酒。 酒和果酒有一个认证单位:酒和果酒。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酒、苹果酒、山楂酒等。浸泡或蒸馏生产的果酒不在认证范围内。【/h/】葡萄酒或果酒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认证产品名称:葡萄酒、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加工酒或果酒原酒不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注明产品名称:酒、果酒(原酒);只加工酒或果酒而不加工原酒(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酒和果酒(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产品类别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酒和果酒的基本生产工艺 原料→粉碎(压榨)→发酵→分离→贮藏→澄清→勾兑→杀菌→灌装→成品 2。原酒加工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粉碎(压榨)→发酵→ 1。原材料质量。 2。发酵和储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治疗。 4。部署。 (3)容易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过度使用食品添加剂。 2。用勾兑酒模仿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要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地。【/h/】生产场地绿化带内不宜种植飞絮、气味强烈的植物。 酒类和 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造、酒类储存、勾兑、灌装、仓储等领域 ;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造、酒类储存、仓储等场所;加工 灌装企业应具备酒类储存、勾兑、灌装和仓储等条件。污水排放必须符合 相关中国标准,其他条件应符合《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2)必要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 1。原料加工设备:破碎机、压力机和输送泵。 2。发酵设备:温控发酵罐。 3。储酒设备:储酒罐和输送泵。 4。过滤设备:硅藻土过滤机、板框过滤机等。 5。冰箱、保温箱或速冻机。 6。消毒系统:锅炉或其他加热设施。 7。灭菌设备:灭菌设备或灭菌过滤设备。 8。灌装设备:半自动或自动洗瓶机、自动灌酒机。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0344-1989《饮料和葡萄酒标签标准》; 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 gb/t15037-1994葡萄酒; qb/t1982-1994山酒;【/h/】QB/t 1983-1994山楂酒; qb/t2027-1994猕猴桃酒。 五、原辅材料相关要求 生产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必须是食品级产品,符合中国标准 或行业标准。如果使用的原辅材料是生产许可证管理下的 产品,必须选择认证企业生产的 产品。 所有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经过检验 或验证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作为酿酒原料的葡萄或其他水果应新鲜,无霉变、腐烂、内含物、药物引起的危害 、疾病和污染。 六.必要的工厂检查设备。检验项目和判断原则 (一)检验项目。 酒类、果酒类、 加工灌装企业的认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