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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许可证」 那些项目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1-06-03 浏览次数:

许可:哪些项目需要施工许可?-百度知道

展开全部 除了下列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其他都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取得规划许可证是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扩展资料: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许可证... 收起回答

许可证办理: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百度知道

展开全部 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2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 、已经依法确定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4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5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和安全监督委托手续,安监站已检查工地安全设施并签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 6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7 、工程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上述资料在办理交易备案手续时已报送的,可不再报送),并按法定程序选定了合格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签署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8 、属下列工程的,还应办理白蚁防治手续: ① 体育馆、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礼(会)堂、教学楼等重要公共建筑; ② 机关、学校、宾馆、医院、仓库等建筑物; ③ 10 层以上(含 10 层)的高层建筑(含商品房); ④ 单层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 以上(含 5000 平方米 )或多层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 以上(含 10000 平方米 )的厂房(不含钢结构厂房)。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 1 、申报人备齐资料到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 、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 3 、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发给《施工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 1 、已盖齐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四份,区属建设项目,只须报送一份,但应有区建设局签署 “ 同意开工 ” 的意见, ); 2 、已盖齐印鉴的《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一份;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各一份; 5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含工程项目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手册》;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凭证; 8 、安监站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 9 、环保部门出具的噪声许可证件; 10 、属应招标工程的,提交中标通知书; 11 、属外来企业的,还应提交向汕头市建设局办理的进汕备案文件; 12 、属 “ 申报条件 ” 第 9 项所列工程的,还应出示白蚁防治合同。 收起回答

许可加工:食品经营许可加工有什么要求-百度知道

展开全部 食品流通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一、申请经营者向许可机关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应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递交相关资料。许可证发放部门受理人员向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并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材料。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已取得主体资格的加盖企业公章)(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租赁忘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5、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2、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五)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具备的其他制度条件。(七)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经营者自愿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并为所经营的行为承担责任。(八)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1、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2、操作流程: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和产品标识------清点、检查产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13129078132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上货架或贮存,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食品。(九)经营设备清单;(1)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货架等设备;(2)散装食品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防尘、防蝇等设备;(3)冷藏食品经营者应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货架、冷藏柜、清洁容器、展示柜、消毒柜、勺子、其他设备和工具。(十)省级以上工商局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二、受理许可机关收到《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时,应当对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4)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三、审查许可机关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当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通知申请人经营地工商所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一)工商所受理申请或者收到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定核查通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经营现场实地核查;(二)现场核查由工商所长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地、设施、人员、制度等条件进行现场核查;(三)对未达到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应当提出整改意见,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条件的,撤销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四)对经现场核查,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应当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报告书》,由核查人员、所长或副所长签署意见,连同申请受理材料一并报审核机关审核。重点核查内容:1、食品经营场所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它污染源距离超过25米(含25米);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2、食品经营场所是否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是否有单独的场所或以隔开物相分离;3、食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4、申请经营预包装食品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货架等设备设施;经营散装食品的,是否具备相应的防尘、防蝇等设备;经营冷藏食品的是否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5、申请以批发形式经营的,是否具备相应存储条件。经现场核查合格的,由核查人员签署"现场条件符合法定要求,提交核准人核准"的意见;现场条件可经改正后能够达到合格的,提出限期改正意见,5日内重新核查;现场条件完全不合格的,签署不合格意见。四、审核审核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进行审核,自接受工... 收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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