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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发布日期:2021-05-29 浏览次数:

【/s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股东之间进行股份转让是否需要股东会批准?

你好,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间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楼上两位说法均有误,请注意。 收起回答

其他回答:一般来说,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手续简单方便,不需要股东会同意。但根据《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仍应关注股权转让的合法性。【/h/】首先要考察公司章程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否有特别规定。【/h/】虽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限制性规定,但该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法授权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也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和实体条件。【/h/】因此,对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首先要考察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是否有特别规定。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h/】公司章程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很难判断。既要考虑公司法,也要考虑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依法独立实施; (3)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的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4)损害中国、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恶意串通; (5)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6)经济合同违反中国指令性计划; (7)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h/】本规定第(三)、(四)、(五)、(七)项涉及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二.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受限制 三。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设定的限制 股东想要向某一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表示愿意接受股份的,按照愿意接受股份的股东比例,向愿意接受公司股份的股东转让。这一规定可以防止公司控制权发生根本性变化,防止原股东设定的投票机制因股权结构变化而发生变化。

其他回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其股份的转让,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视为同意转让。【/h/】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其他回答: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s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和股份转让有什么区别【/s2/】

两者的区别有这些 1、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2、二者变更流程不同。 3、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原因: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2、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股份转让是股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所不同的是,股份转让针对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而言的。股份的自由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固有特征。但股份的自由转让也并非绝对。 所以股权转让顾名思义就是股东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而股份转让是股份持有人让渡其股份的行为,一般表现形式为股票的转让。 收起回答

其他回答:其实“股权转让”和“股份转让”代表的是同一个意思,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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