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什么叫做股权转让
发布日期:2021-05-29 浏览次数: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特性,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两种情况,对内转让是指股权在股东内部进行转让,对外转让是指股东将其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转让,《公司法》第72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作出了相应的强制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典型的资合公司,其股权以自由转让为基本特征。 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较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如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等,造成此等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不断。 大致来看,股权转让纠纷案由下具体的纠纷类型大致包括: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纠纷、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的纠纷、瑕疵出资股东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中的瑕疵责任。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纠纷、国有股权转让纠纷等,在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还适用相关特殊规定。 此外,此案由还包括一些特殊类型的股权转让纠纷,比如,股权的继承、股权的分割、股权的遗赠以及夫妻共有股权的法律纠纷等。比如,《公司法》第76条就针对股权继承问题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不以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起回答其他回答: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东权益依法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h/】股权转让仪式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常见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份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和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筹集资金、流动和重组产权、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产生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此类案件审理的难点。【/h/】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为转让股权而达成的,转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款,受让方支付价款取得股权的表述。股权转让是一种产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同时转让给受让人,于是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获得股东权利。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然而,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一定等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事项。股权转让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发生时,即受让方取得股东身份时的发行。所以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一定要注意适当的履行。
【/s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股东之间进行股份转让是否需要股东会批准?
你好,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间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楼上两位说法均有误,请注意。 收起回答其他回答:一般来说,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手续简单方便,不需要股东会同意。但根据《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仍应关注股权转让的合法性。【/h/】首先要考察公司章程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否有特别规定。【/h/】虽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限制性规定,但该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法授权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也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和实体条件。【/h/】因此,对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首先要考察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是否有特别规定。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h/】公司章程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很难判断。既要考虑公司法,也要考虑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依法独立实施; (3)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的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4)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恶意串通; (5)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 (7)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h/】本规定第(三)、(四)、(五)、(七)项涉及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二.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受限制 三。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设定的限制 股东想要向某一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表示愿意接受股份的,按照愿意接受股份的股东比例,向愿意接受公司股份的股东转让。这一规定可以防止公司控制权发生根本性变化,防止原股东设定的投票机制因股权结构变化而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