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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需要材料」 新成立公司代理记账所需资料是什么 爱问知识人

发布日期:2021-05-29 浏览次数:

【/s2/】代理记账所需材料:新成立公司代理记账需要哪些材料?我喜欢问有知识的人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地税光盘 3.国地税密码 4.银行对账单 5.银行回单(每笔同银行对账单相对应) 6.费用单(餐费、油费、13129078132费、办公用品、车费等票) 7.厂租、水电费(房租没票则提供收据,收据加盖物业公司的财务章) 8.购买原材料票(普通增值税的票或专用增值税的票) 9.开出的销售票(自己开的) 10.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报个人所得税) 11.固定资产票(如没票则提供收据) 12.涉及到现金要说明,如哪些材料款是用现金支付,货款是用现金收回来的(针对取得票的支出及开票的收入) 收起回答

【/s2/】代理记账所需材料:申请代理记账的机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爱求知的人

申办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须向财政局递交如下申请资料: 1、申办代理记账的书面申请; 2、填写《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表》。该表可向市财政局会计科索取; 3、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的副本(核对后退还)及其复印件; 4、所有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和会计专业资格证(或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的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其复印件; 5、机构设立的章程以及代理及账工作规程、内部审核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6、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收起回答

【/s2/】代理记账所需材料:企业代理记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爱求知的人

1.新接客户应提供公司的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现在三证合一》 2.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表、办公费、房租费、通讯费、运输费等) 3.银行单据(提现、转账、贷记凭证、电汇...

【/s2/】记账需要的材料:记账需要哪些材料?博康财税将回答您的问题

1、 股东投资款单—银行单据(新成立的gong司); 2、 银行回单(包括支票头、银行进账单、电汇单等,支票头请用铅笔填写); 3、 银行对帐单(每月初五号左右打上月银行对账单); 4、 费用fa票(包括房租、水电管理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餐饮、过桥路费、汽油费等)另请留意:超市购物小票请集中换成fa票,fa票的内容填为办公用品或商品; 5、固定资产fa票(包括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汽车、房产及单价超过2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6、员工工资表(请注明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7、取得的购进商品成本fa票(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是用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结算方式); 8、自己开出的销售fa票(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是用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结算方式) 收起回答

【/s2/】记账所需材料:禁止无证记账!财政部正式宣布!代理记账,需要大改!

代理记账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人记账以后不受法律保护!也建议个人核算核算。为了保护双发的合法权益,*好给公司注册一个正式的账号,取得账号进行许可!

清理非法代理记账

无证会计师将不能从事代理记账

*近,关注细菌看到很多地区发布了清理整顿非法代理记账的公告:

5月8日,另一个区域被释放

关于清理整顿会计人员非法记账的通知

所有相关单位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立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指定会计监督人员;没有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的中介机构设置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个人和未经批准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属于违法行为。

请未被批准从事代理记账的机构和人员按照《财政部关于修改两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自查。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3.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标准。

各地区陆续得到通知

*新修订版的代记账管理办法已经发布,明确规定记账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人以后不受法律保护!也建议个人核算核算。为了保护双发的合法权益,*好给公司注册一个正式的账号,取得账号进行许可!

财政部政策文件原件:

《财政部关于修改两部规章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修订要点1: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专职人员

一是修订《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一)第四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代理记账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会计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办理基本会计业务,并接受代理记账机构的独立评价和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2)将第五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当地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和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a)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资格或者有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员工在本机构专职工作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的内部标准。"

二、第二个修改重点:在会计人员代理记账方面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

2、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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