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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避税」 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可行的避税方法?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s2/】个人避税: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可行的避税方法?-百度知道

展开全部 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以下介绍几种可行、合法的避税方法。 1、 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出差产生的费用,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2、 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3、 通讯费: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4、 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5、 发票冲抵 (为不实开支不建议) 6、 大笔收入分次拿 7、提高福利降工资 8、劳务报酬工资化 9、高工资那个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10、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 如果你的收入高不等钱用,完全可以将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提高到*高限度,当然公司所缴额度也相应提高了,这个可以和公司协商。 社保交多了以后退休工资自然会高,住房公税金个人和公司都计到个人帐户,各地还有取现机制,所以提高住房公积金是较好的避税办法。 拓展资料: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早的中国,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 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中国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中国,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收起回答

个人避税: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百度知道

展开全部 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合理避税: 1、尽量采用实报实销的报销方式 *简单的就是采用发票报销方式,差旅费补助、误餐津贴(各20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提高企业福利降低名义工资 对于高收入人士,可以与企业达成协商,要求提高福利降工资,即适当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同时为员工提供宿舍以及将缴纳的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金额适当提高,从而提高员工福利。 3、劳动报酬分批次领取 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例如,针对那些根据业绩表现、收入很不稳定的业务人员,高工资月份可以部分划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4、有关健康险可抵扣部分个税 根据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目前当时确定了佛山、佛山、天津、佛山四个直辖市为试点城市。 5、房贷利息或可抵扣部分个税 税制改革*新消息称,个税专项扣除渐近破题,房贷利息或部分抵扣。近日财政部调整了部分处室机构设置,单独设立个人所得税处。受利更大将主要是城市居民,如中产家庭,改善住房需求,房贷压力重,供款多且利息高的群体,尤其是对于有改善型需求的家庭是非常有利。 据悉,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具体即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扩展资料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起征点和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收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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