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避税政策」 增值税合理避税可用的政策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避税政策:有哪些合理避税增值税的政策?-百度知道

展开全部 增值税一些常用避税方法1、在兼营业务中合理避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如果能分别核算,按各自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计算增值税。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在取得收入后分别如实记账,分别核算销售额,这样可以避免多缴税款。2、选择合理销售方式避税税法规定,现金折扣销售货物,其折扣额应计入财务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采用折扣销售方式销售,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列示,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因此,若单纯为了避税,采用折扣销售方式比采用现金折扣方式划算,只是在操作中,要将折扣额与销售额注明,不能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否则,不能从销售额中扣减。3、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合理避税税法规定,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如果货物不能及时收现而形成赊销,销售方还需承担相关比率的税金。而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人能够准确预计客户的付款时间,采用签订合同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虽然*终缴税金额相同,却可以推迟纳税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式,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对所有有关征纳活动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或者征询税务专家的意见,以求达到*大程度避税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围内为企业谋取*大利益二、合理避税的应用 合理避税是企业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它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下面就利用挂靠和混合销售两种方式进行简要的分析。:1、利用挂靠避税筹划许多企业并非生来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这就需要企业为自身创造条件,制定一些纳税优惠政策来达到利用优惠政策合理避税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为挂靠... 收起回答

【/s2/】避税政策:外国企业的避税政策与中国有什么不同?

国外企业避税方法例举 在国际上,企业的避税是由专业人员来筹划的,通过精心研究各国税收制度间的差异及法律上的漏洞,以合法的方式逃避税收,减免税负。我看论坛里还没有人写过这样文章,正好手头上有些这方面的资料,于是敲了篇小文章上来,供大家共同学习,不足之处请多多指教。我想我们了解一下国外避税筹划高手个案例,对我们自己在企业中税收筹划有着非常好的启发。 1.利用公司组建方式筹划。一个公司在应采用哪一种*有效的经营方式来减少税收,是设立分公司好,还是设立子公司好。如果设立一家子公司,是独资好,还是合资好,或者既不设分? 公司,也不设子公司,而是设“常设机构”更有利?我记得有个经典的案例是这样的:说有个纳税人经营一家小商店,年盈利5万美元。该商店如按合伙人课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0%,纳税人可净得税后利润30000美元即50000*(1-40%)。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税率30%,税后利润35000美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纳税人还要再交一道个人所得税14000美元(即$35000*40%)。这样,净得税后利润只有21000美元。与前者相比,收入少了很多。面对这一现实,专家们可以告诉这个人不要作出组织公司的决定。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这个和我们做国内的纳税筹划一样,就是用好用足中国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个例子是一个跨国公司通过买进低税国内被清盘的亏损企业,来减轻税负。假定高税国美国A公司原应税所得3000万元,所得税率60%,应征所得税1800万元。香港的B公司亏损2000万元,A公司支付500万元将B公司购进,作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两公司所得汇总计算后,B公司带来的避税收益2000万元*60%=1200万元。所得税可以少交1200万元。只交600万元,加上购进支付的500万元,A公司实际付出只有1100万元。即A公司在这次购买中,获得了相当于500万元资产的一家公司,还少交了所得税。 3.滥用税收协定避税。美国A公司有来源于中国B公司的股息收入,但中、美两国尚未建立税收协定关系。美国A公司又在日本组建一家C公司。中国B公司的股息可先支付给日本的C公司,C公司再转付给美国的A公司。C公司组建的真正动因不是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是为了利用日本、中国和美国、日本两个税收协定,迂回日本取得在中国本来得不到的税收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的C公司便被看做是一家滥用税收协定的传输公司。? 4.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以前我就听说国内有些外资公司的注册地是百慕大群岛,我一直觉得很奇怪,难道那片海岛的人也跑来中国赚大钱了吗?给我张世界地图,我都不知道百慕大在什么地方,呵呵。现在知道了,其实这个是外资公司避税的一种手段而已。国际上形形色色的避税地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没有个人或公司所得税、净财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的中国或地区,一般被称为“纯国际避税地”。如“巴哈马、百慕大、格陵兰、开曼群岛、瑙鲁等。?第二类是对外国经营者给予特别税收优惠的中国或地区。马来西亚、新加坡、巴拿马、香港、哥斯达黎加、安哥拉、塞浦路斯、直布罗陀、以色列、牙买加、列支敦土登、澳门、瑞士等。?第三类是对投资经营者仅提供某些税收优惠的中国和地区。如英国、加拿大、希腊、爱尔兰、卢森堡、荷兰、菲律宾等。低税是“避税地”的基本特征,不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税收负担轻,更重要的是直接税不同于间接税,本身不易转嫁,只有负担轻,才能像磁铁一样吸引外部资源。在“避税地”的税收负担之所以轻,关键在于这些中国或地区没有国防支出,财政预算支出也不沉重,没有必要依靠重税。“避税地”不仅提供减免税优待,税种也比一般中国或地区少。相当一些“避税地”只征收所得税,除少数消费品外,一般不课征流通税,商品的进出口税也放得很宽。提供税收优惠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几乎没有两个“国际避税地”的优惠内容完全相同。 其实,我们国内的避税地也不少,像各个省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沿海城市的保税区都是不错的避税地。去年我大学同学所在单位新创立的一个服装贸易公司就设在湖南株洲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目的就是为了享受开发区独有的低税和免税政策,以后有时间我写个开发区优惠政策给大家。 收起回答

其他回答:你说呢...

请进
提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