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佛山前海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一、出台《佛山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背景?
2016年1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打开了自贸试验区船舶登记的新窗口。2017年3月,“中国前海”和“中国佛山”船籍港获交通运输部批复设立,“中国前海”船籍港获批标志着前海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变为现实。11月22日,迅隆船务有限公司所属“台山”轮获得佛山海事局签发的第一份国际船舶登记证书,成为以“中国前海”船籍港登记的第一轮。2018年4月,“迅隆7”获得佛山海事局签发的第一份通过全网上电子申报审批完成的自贸区国际船舶国籍证书,实现办理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多跑一次”。但客观上看,“中国前海”船籍港发展较为缓慢,交通运输部批复的政策红利未能有效释放。
为进一步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高端航运要素快速集聚,推进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建设,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佛山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深自贸〔2018〕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佛山市前海管理局制定了《佛山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出台《佛山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意义?
(一)贯彻落实加快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8年1月31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正式出台《指导意见》,在推进航运要素快速集聚、强化航运服务体系建设、积*发展航运金融业、推动航运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安全航运发展,以及改善航运业营商环境等六大方面提出24项改革措施。《实施细则》通过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为《指导意见》中推进航运要素集聚、发展航运金融和改善航运营商环境等相关改革措施提供资金支持,促进高端航运要素在前海集聚,推进航运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积*支持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服务香港航运业升级需求。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际航运中心的全球竞争力,香港凭借良好的区位和“自由港”政策优势,成为亚太地区航运中心和全球海运服务业交易的“衔接点”。前海作为香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在航运等领域加强深港合作,在传统散杂货、集装箱港口用地资源受限的条件下,进一步支持发展船舶管理、船舶交易、船舶融资、船舶经纪、海事保险和仲裁、海员培训和外派等业务,有助于为香港高端航运服务业扩展空间,是香港提升航运中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三)积*支持海员发展,推进战略型、储备型航运人才队伍建设。第一,海员作为航运业的直接从业者,一直是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战略和“海上丝绸之路”伟大构想的实施者。同时,海员是中国庞大外贸的依托,也是一种重要的国际战略资源,在战时还是可作为海军的预备役发挥重要作用。第二,海员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业,具有封闭性、全球性、风险性、艰苦性和流动性等特征,海员在船期间无法享受社会公共福利,对航运人才给予扶持,可以提高海员从业的积*性。进一步鼓励海员发展,扩大高级海员规模,建设航运人才队伍,对我国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三、《佛山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起草思路?
在《实施细则》制定中突出了以下特点:一是推进“中国前海”船籍港发展,用好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优势,吸引中资方便旗船回归;二是推进高端航运服务要素快速集聚,鼓励开展国际船舶管理、船舶交易、航运金融、海事法律、海员培训及外派等业务,降低企业办公成本,加快形成集聚效应;三是强化航运人才培养和集聚,鼓励海员通过培训考取证书,建设航运人才队伍,推进建设深港国际海员中心;四是推进绿色航运发展,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推进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化绿色港口建设。
四、《佛山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