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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财务部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广东省、佛山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佛山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佛山市规定详情参阅:佛山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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