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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设立并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从2018年12月31日前的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征收,享受至期满。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配套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中国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实施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规定》(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中国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规定》(财税〔2016〕49号)的条件。

特此宣布。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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