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增值税大幅减税,现就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生产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或进口货物。原税率为16%的,税率调整为13%;原税率为10%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原适用10%的扣除率,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买用于生产或者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
3.对原适用16%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对原适用10%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活动,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纳税人出口前款所列货物和服务,发生前款所列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办法的,在购买时已经调整。按照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当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买时已按调整后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按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执行。在核算免、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的差额视为零。
出口退税率的履行时间、出口货物和服务以及产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申报出口的货物和服务(保税区和经保税区出口的),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未申报出口的货物、服务及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通过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出境时海关备案的出境货物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4.购买离境退税物品的境外旅客退税率为11%;购买离境退税物品的境外旅客,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将履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当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5.自2019年4月1日起,暂停执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两年内不扣除纳税人取得房地产或在建房地产项目的进项税额。以前未按上述规定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从2019年4月纳税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纳税人购买国内客运服务,承诺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
(1)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规定确认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如果电子客票的旅行行程是由航空公司空获取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则进项税按以下公式计算:
航空公司空客运进项税=(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如果获得了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客票,则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客运进项税=票面价值÷(1+9%)×9%
4.如取得其他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道路、水路等客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
道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票面价值÷(1+3%)×3%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二条第(一)项第(五)项“为居民购买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日常服务、
7.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承诺加征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抵扣应纳税款(以下简称加减政策)。
(一)本通知所称生产、生活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50%以上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规模按照《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销售说明》(财税[〔2016〕36号)执行。
对于2019年3月31日前成立的纳税人,如果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销售金额(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金额计算)符合上述规则和条件,则从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扣政策。
对于2019年4月1日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则和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减政策。
纳税人确认适用附加抵扣政策后,当年不进行调整,下一年是否适用,根据上一年的销售金额进行确认。
纳税人可以计提但不能计提附加抵减额,附加抵减额可以在确认应用附加抵减额政策后的当期一并计提。
(2)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附加抵扣。按照现行规定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和扣除;有抵扣的进项税额按规定转出的,在转出当期相应减少抵扣。核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计扣除金额=本期可抵扣进项税×10%
当期可抵扣加抵销=期末新增抵销+当期应计加抵销-当期减少加抵销的余额
(3)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简称税前应纳税额),然后按照以下场景进行抵扣:
1.扣除前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扣除额加扣除额全额结转下期扣除;
2.扣除前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免赔额加扣除额的,当期免赔额加扣除额从扣除前应纳税额中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