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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商标代理商告诉你商标近似初步的判定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佛山商标代理商告诉你商标近似初步的判定!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融入性越强的今天,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导致商标申请量突破4000万,而我国常用汉字也才3500字,这样就导致商标注册越来越难,驳回率越来越高,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驳回率在51.4%左右,也就是注册十个,驳回五点一个,过半了。


 
 

  商标驳回是根据相关审查审理标准和法律的规定下,人为审查下产生的,一般以下几种:   一、文字商标近似: 中文商标汉字构成相同,仅仅字体、设计、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者数字构成,仅仅字体或者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没有变化,判定为近似商标;中文有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仅个别汉字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者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图形商标近似: 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注册的图形商标,判定为近似商标。
    三、组合商标呢?   组合商标原则上是进行分要素审查,即如组合商标中的汉字、外文、字母、数字、图形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除了上述的12大近似误区之外,有一些商标注册还会被判定为商标相同,这样商标注册也会因为近似度被驳回不通过,商标相同的3大认定标准为:
  所谓文字商标相同,是指商标使用文字相同且构成、排列顺序相同,即使因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排列方式有细微差别的,判定为相同商标。
  所谓图形商标相同,是指商标图形看上去基本无差别,判定为相同商标。
  所谓组合商标相同,是指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及其排列组合方式相同,使商标整体上看基本无差别,判定为相同商标。
  尽量避开以上这些因素,就可以大概率避免商标注册近似度而被驳回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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