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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无效」 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无效公司转让: 无效股权转让 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包括股权转让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展开全部

无效的公司转让: 第一次产权转让无效 后再次转让是否有效

一、首次房产转让无效,如果导致无效的情形消失,再次转让不一定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二、房产转让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1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展开全部

其他回答:房屋销售是当今中国人的头等大事,所以房屋销售合同要特别注意。这是给你解读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无效案例。(1)房屋和土地分别转让的(现实中房屋和房产分别转让的,房产不得转让/房产不得转让)。根据《城市房屋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颁布实施)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产权和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权利人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法理分析:这是因为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是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两者密不可分。否则容易造成损失或纠纷。因此,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出售给不同买受人的,或者在出售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合同无效。(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有权分割或者转让自己的份额,但是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房屋出售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也有相应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法理分析:房屋所有人转让自有或者租赁的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者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被转让房屋的产权由数人共有或者出租出去的,需要询问共有人或者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经其他共有人或者承租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一般无效。(三)因欺诈转让商品房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订立另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使用为由,要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予以支持。(四)商品房预售违法。法律规定,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宣告买卖无效。(五)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的。该法规定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下列合同无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未按出让合同全部支付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项目,未完成开发总投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用地,且未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房地产转让时房屋已经建成的,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不得批准或者不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不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六)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有争议等。这些特殊情况要具体分析,不应视为无效。(一)房屋买卖不以书面形式进行。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从法律分析可以看出,即使房屋买卖合同不是书面形式,也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买卖双方都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则买受人已经支付了房价款,并实际使用和占有了该房屋而未使用该房屋...

无效公司转让: 政府行政机关能否认定股权转让无效

公司转让的效力是建立在公司法的基础之上的,你说行不行

其他回答: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后,在签订协议前应可追溯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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