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低价转让」 企业股权平价转让需要纳税吗?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s2/】公司股权低价转让:【/h/】企业股权平价转让是否需要交税?
企业股权平价转让,且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就不需要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交纳印花税。如果转让价格偏低,税务局会根据市场价给予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计征税款。法律依据:《中国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中国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展开全部其他回答:去工商登记变更,然后进行账务处理,不增值,不征税。
其他回答:如果企业股权以公允价格转让,且转让价格没有不合理的理由,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缴纳印花税。【/h/】如果转让价格较低,税务局会根据市场价格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进行计税。【/h/】根据《中国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的公告》(中国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个人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所得扣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合理费用是指转让股权时按照规定缴纳的相关税费。【/h/】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实:【/h/】(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h/】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未出售房地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且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该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h/】(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为取得股权所支付的价格及相关税费;【/h/】(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股东或同一企业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收益;【/h/】(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同等或类似条件下同行业企业的股权转让收益; (5)股权或股份的不合理自由转让; (6)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h/】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正当:【/h/】(1)能够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因中国政策调整受到较大影响,导致股权低价转让;【/h/】( 2)将股权继承或转让给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为转让方承担直接赡养或抚养义务的受抚养人或赡养人;【/h/】(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并有相关材料充分证明的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的股份内部转让; (4)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h/】因此,个人以公允价格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所得扣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无正当理由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实。
其他回答:公司成立时,股东是合伙的;公司成立后,股东有出资的义务,不得随意退股。 1。少数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大股东不同意的,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份。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h/】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其股份的转让,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视为同意转让。【/h/】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其他回答:股权平价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h/】根据“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差价就没有税。
公司股权低价转让: 个人将公司股权低价转让给兄弟,是否批准转让收益
根据《中国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中国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根据上述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展开全部其他回答:我觉得没有。
低价股权转让: 低价股权转让 合法吗
只要不是国有股权,没有规定必须进行评估作价的,则交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无偿转让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