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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税的计算」 合伙公司股权转让税费怎么算?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s2/】公司股权转让税计算:【/h/】合伙公司股权转让税如何计算?

要交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印花税依照合同价款乘以万分之五的产权转移书据税率,168万*0.0005=840个人所得税的额计税依据为售价减除原始投入成本。如果启动资金每股50万即为当初投入的话应缴纳个税为(1680000-500000-840)*0.2=235832元。也就是说每...

其他回答: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计算如下: 1。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中国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①在一般股权交易(包括股票或股份转让)中, 企业应遵循《中国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0号)的规定,股权转让方应分享的被投资单位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收入,不应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收入; ②企业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和持股95%以上的企业,按照《中国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制重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者分享的被投资单位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确认为投资者的股息。为避免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重组活动,在计算投资者股权转让收入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扣除上述股息收入;(3)根据《中国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应明确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折旧或坏账准备的资产,如果相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增加了应纳税所得额,应允许转回相关资产的相关转移准备和处置准备进行纳税调整。因此,企业在清算或转让其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全部股份时,被清算或转让的企业应按照过去已核销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计提坏账准备等各种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方(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收入。 3。印花税 以下凭证为应税凭证: 1。购销、加工合同、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2。产权转让文件; 3。商业书籍; 4。权利和许可证;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收凭证。【/h/】鉴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般只涉及工商变更登记和更换股东出资证明书,不应产生印花税。【/h/】综上所述,股权转让的税收主要体现在所得税上,所以要尽量减少股权转让的收入。具体操作可结合贵公司特点咨询当地注册税务所。

公司股权转让税的计算: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税负

首先,买卖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个人所得税由原股东承担,契税有双方分别承担。

其他回答:案例一:居民企业a转让股权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企业a采用成本法核算。2011年7月股权投资转让会计处理:【/h/】借款:银行存款18万 h/】贷款: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万 h/]投资收益8万。【/h/】《中国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的通知》(国[2010]79号)第三条“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和计算”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实现,应当在转让协议生效、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时确认。股权转让收入是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的收入。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照股权可以分配的金额。甲公司确认投资转让收入为8万元,即投资转让收入为18万元——投资资产的历史成本(税收成本)为100万元,不扣除甲公司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的可分配金额6万元。【/h/】2011年企业所得税结算时,会计和税法没有区别,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应付企业所得税为8 * 25% = 2万元(暂不考虑股权转让印花税)。【/h/】第二种情况:居民企业A撤回投资[/h/】《中国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中国税务总局公告第34号)《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其取得的相当于初始投资的资产,确认为投资回收;通过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的等值部分,确认为股利收入;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收入。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和降低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为投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所得为免税所得。【/h/】《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不满12个月的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h/】企业A因撤资收回的18万元补偿收入中,10万元属于投资回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按10%的剥离比例计算,应享受A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48+12)*10%=6(万元),应确认为股息收入,并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余为18-10-6=2(万元),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为2*25%=0.5(万元)。【/h/】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第三行应填6万元。同时,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15行,增加“14。免税收入”,第三栏“增加额”填0,第四栏“减少额”填6万元。【/h/】第三种情况:自然人A转让股权或抽逃出资[/h/】《中国税务总局关于投资运营抽逃资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国税发〔2011〕4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合资、合作经营。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和合作项目的业务伙伴取得的股权转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和以其他名义收回的款项等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适用规定计算缴纳。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以其他名义收回的款项总额-原实际出资额(出资额)及相关税费。【/h/】自然人A转让股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10)*20%=1.6(万元)(暂不考虑相关税费)。 一些建议 1。居民企业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充分利用“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的政策,采用“先撤资”或“先分红后转让”的方式处置股权投资,可以合理避税。 2。企业的退出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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