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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05-26 浏览次数:

【商标注册】商标是经营者信誉的象征,它是一个商标在注册完成之后,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考验,并且在实践中经过大众的认可,*后才能够获得的。既然如此的不容易,那么2018年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2018年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当前,各国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

(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商标的商标权就属于谁,并可以“使用在先”为由对抗使用在后的人,要求撤销其注册商标。采用这一原则确认商标权的取得有利于使用在先的人,但不利于使用在后的注册商标所有人。这种做法会使注册商标长期牌不稳定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商标管理工作,而且一旦发生争议又不易查明谁是*先使用人,不利于争议的处理。因而,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取得原则的中国很少。

(2)注册原则。按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先申请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按这一原则,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该商标的申请人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这是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的折衷适用。根据这一原则,一个企业或一个人只要首先使用了某一商标,虽然没有注册,都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使用在先为理由,对抗他人相同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如这种对抗成立,已注册的商标就会被撤销。如对抗不能成立,商标注册人即取得了无可辩驳的稳定的商标专用权。这一原则些中国所采用。如美国、英国、西班牙等国都是这样规定的,只是期限各异,英国规定为7年,美国规定为5年,西班牙规定为3年。

二、传来取得 

传来取得,又称继受得,即商标权的取得不是*初产生的,而是以原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及其意志为依据,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现商标权的转移。传来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转让合同,由受让人向出让人有偿或无偿地取得商标权;第二种方式是根据继承程程序,由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关于2018年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商标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佛山税邦,或1312907813213129078132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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