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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标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1-05-26 浏览次数: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2.转让申请提交后一个月,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向受让方邮寄《受理通知书》,同时根据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向注册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副本。

3.转让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中填写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改正。

4.转让申请获得批准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向受让方邮寄转让证书,并发布商标转让公告。证书上的签字日期为公告日期,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如果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获得批准,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如果转让申请中的受让人是多人共有的,商标局的相关通知或证明将只发给代表。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当申请补发。

7.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有任何通信,所有通信都将发送给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的类别按照《商标注册证》认可的国际分类填写。

9.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把公司的商标转让给个人是可以的。无论商标从企业转让给企业,还是从企业转让给个人,都必须在佛山市中国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可以委托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也可以直接到中国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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