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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标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日期:2021-05-26 浏览次数:

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转让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向受让方出具《受理通知书》;同时,根据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向注册人(外国和港澳台地区除外)发送一份《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受让方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向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书(直接办理的,按照申请表填写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邮寄给受让人;代理的,送交代理机构),要求申请人限期改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将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转让申请被批准后,如果是直接办理的,商标局会根据申请中填写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将转让证书邮寄给受让方,如果有代理机构,则邮寄给代理机构。对于注册商标,发布商标转让公告。证书上的签字日期为公告日期,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期满未改正或者未按要求改正的,转让不予批准或者视为放弃。受让人不能只听转让方的说辞和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是商标注册人,转让方的名称是否与商标局档案中记载的申请人名称一致。

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当申请补发。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全部文件送交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的类别按照《商标注册证》认可的国际分类填写。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需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一致。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不一致的,商标局驳回转让申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发生变更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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