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6大途径,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05-26 浏览次数: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1)原始取得,即申请商标并取得核准登记后取得商标权;(2)派生取得,即通过转让或继承的方式取得他人已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分为商标转让和商标转移两种方式。商标转让/转移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因自然人死亡而继承
自然人死亡后,商标权由继承人单方转让。并提供自然人死亡证明和经公证的有权继承商标权的转让人的有效遗嘱。由于转让方已经死亡,申请的转让方签名栏可以留空。
2 .个体工商户取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注销的,由经营该业务的个人处分其商标权。自营业执照被注销之日起,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并购
企业吸收合并由吸收方办理,即A+B=A的合并方式,由A公司办理;新设立的合并由新设立的企业办理,即A+B=C的合并方式,由C公司办理。申请人应提供被合并企业的注销证明及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他材料。还需要提供企业合并或合并协议,以体现商标权的归属。
4 .企业独立清算
企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之一是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商标权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也由清算组进行处置。转让申请应当提供清算组批准转让的文件,并由清算组在转让申请人处加盖印章。此外,还应提供清算组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
5企业重组
国有企业改制,应当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改制文件,并提供上级主管部门为集体企业改制出具的明确商标权归属的文件。此外,还需要提供者注册机构的相关注册证书。
6商标转让的司法强制执行
商标局作为协助单位,在法院采取强制转让执行人商标权的行为时,有法律义务予以配合。申请人必须提供法院判决、裁定、民事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并结合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的执行协助通知书向商标局申请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