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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版权登记怎么办理?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1.承办部门是当地版权局的版权管理部门

2、艺术作品(个人作品)自愿登记程序

(1)、注册主体:

有常住户口的个人;本地区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

(2)、注册程序:

作者本人或单位受托人将相关材料送佛山市版权局,填写登记表和保证书,经审核,无异议的,在一个月内进行登记,并出具作品登记证。

(3)、提供材料:

个人(自然人):

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作品自愿注册申请;(参见附录: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

3.作品描述:简述作品内容和创作过程;(参见附件:个人作品自愿登记说明样本)

4.原作和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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