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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过程中还可以使用吗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商标注册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能继续使用。【/br/】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签订转让协议。【/br/】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是一种无形财产,它和有形财产一样,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商标所有人的意志自由转让。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主体发生变更,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不再享有专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上述商标权由受让人享有。【/br/】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导致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商标权的转让,还影响到注册商标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为保证商标合法转让,保护利害关系人和消费者的利益,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
商标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将该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商品交易文件,或者将该商标用于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br/】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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