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1.《商标法》第四十二条适用于商标转让过程。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商标局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转让获得批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标注在商品上。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证报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方使用商标许可。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C.提交受让方出具的《代理委托书》,在接待大厅直接办理提交给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申请转让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文。

3.商标转让时间:大概6-10个月。

商标转让有三种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了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转让形式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

2.连续转移

注册商标的继承和转让有两种情况: (一)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后,即其生命终结后,继承人按照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二)企业合并或者被兼并时,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继承和转让。

3.因行政命令而转移

这种形式的转让通常发生在公有中国。这里所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导致财产转移的计划和行政命令。例如,如果中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进行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生产,注册商标的主体必然会发生变化

请进
提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