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1.其他人先申请注册了

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时,首先会在数据库中搜索该商标。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被多人申请商标注册,按照“先申请”的原则,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将被驳回。

2.违反绝对禁止条款

中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与中国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以及与中央中国机关相同的名称、标志、具体所在地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

(二)同外国的国名、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与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但经该组织批准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与“红十字会”、“红新月会”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的;

(七)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误认商品质量或者产地;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的除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将继续有效。

3.违反相对禁止条款

中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a)只有商品的一般名称、图形和型号;

(二)仅直接表述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

(三)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

凡符合上述特征之一或全部的商标,不得注册为商标。但是,前款所列商标,如果取得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可以注册为商标。

4.商标近似被驳回

如果两个商标在字体、读音、含义、图形构成、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方面相似,容易误导或者混淆公众,一般会认定为相似商标,予以驳回。

一般来说,在给一个商标命名、设计一个logo商标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就很有可能被认为是近似商标而被拒绝。商标近似是*常见的拒绝理由,也是*容易误判的,所以要慎重对待。

5.侵犯“在先权利”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不得侵犯他人依法取得或者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申请注册商标侵犯他人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的,该商标也将被驳回。

请进
提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