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一)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二)超出法定异议期限的;
(三)商标异议申请没有明确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费的;
(五)逾期不改正或者不按规定改正的。
反对的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或者经初步审查认可的商标。
3.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