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一般要多久才能知道结果?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公告后3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即使商标注册了,他也可以在三年内提出争议,看看对方对商标有多重视,因为不管是异议还是争议,都是要花钱的。
商标异议是指对商标局依照《商标法》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提出的异议,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反对者就是反对者,被质疑的商标申请人就是反对者。根据我国《商标法》,对商标局初步核准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商标公告期的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反对的理由是什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商标。
2.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的,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者经初步审查认可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
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驰名商标。
2.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受托人或者代表人商标注册的。
3.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六条,滥用地理标志,给公众造成混淆的。
4.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
5.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在先专用权。
6.初审认定的商标是已经被他人使用,并以不正当手段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