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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一定要去商标总局吗?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商标注销不用去商标总局。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销,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销。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中国承认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注销申请不需要支付任何商标费用。

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部分指定商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注销申请;

2:直接办理的,应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机构的,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附商标代理委托书;

4:交回《商标注册证》原件。不能退回的,说明理由;

5.普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时,代理人应当办理申请手续,但应当附有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的注销可以是全部注销,也可以是部分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注销。

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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