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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商标被以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商标撤销三年?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①提供近三年商标使用的证据
似乎很多人听说过这种方法,但在以往的撤销案件中,被撤销人提供的使用证据有80%以上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1)商标法意义上的自制证据或疑似自制证据
此类可以自己或他人出示的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合同、产品包装、实物产品等,称为自制证据,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2)证据未反映商标标识或显示商标使用时间
3)证据中使用的商品和服务能否证明与[商标认可的商品和服务相同/br/]4)证据是不公平的复印件
5)能否及时收到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
看到以上文章,您是否认为是的,确实很难提供商标局认可的证据。商标被三家撤回,90%无效,多半是因为这些原图![/br/】②提供不使用[/br/】1)驰名、著名商标的防御性注册的正当理由,以防止削弱商标的显著性,有效避免不正当竞争。
2)商标权属有争议,等待行政司法裁决等。
3)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
4)由于破产清算而停止使用。
5)其他可能影响商标正常使用的情形。
恐怕更难不为这些原因提供证据。所有的理由都要有证据支持。你的理由必须有足够的说服力说服商标局。【/br/】一旦从第三位移开,很多中小企业很难抗拒,需要认可的证据非常少,更难以说服合法的理由。许多商标抗辩或投资处于危险之中。我们做什么呢
1。注意留存使用证据
比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原件留存,合同、发票注明商标明细和具体产品。或者对平日使用的证据进行公证。
2。重新注册一个已经超过三年的商标
虽然这种方法在某种意义上是浪费,但是省时省力,*安全。但别忘了申请者要一致。
3。及时变更1312907813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与代理机构保持13129078132,确保及时收到商标局的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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