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的申请的流程及提交的材料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查后公告的商标不合法,并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予注册的意见。
在他人申请注册商标并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内,如果发现其商标与我们正在使用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可以提出异议,启动商标异议程序。商标异议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二是商标违反禁止条款。
一、商标异议申请流程
我们对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异议时,可以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或者亲自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者邮寄文书。北标律师提醒您,选择权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可以提高商标异议的成功率,*大限度的保护您的商标权益不受侵害。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如主猫的知识产权)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对方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
2.准备异议文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起草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专业律师一对一撰写相关文件,确保商标异议顺利进行
3.商标代理机构应当代表异议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
1.准备异议申请书: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文件;> >撰写申请文件的注意事项
3.在编码窗口中键入收据的条形码;
4.在付款窗口支付异议费。
(三)邮寄文件
1.准备异议申请书: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用挂号信或快递邮寄到商标局。
二、商标异议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其附件(异议理由和材料)一式两份。
2.申请人是公司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