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审并进入初审公告后3个月的异议期,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程序即开始。
申请注册的商标将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注册公告已经发布,注册公告也将无效(注:为了按时发布《商标公告》,商标注册公告将在异议期届满的前几天打印,当其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的前几天甚至*后一天提出时,加上途中邮寄所需的时间,既有异议又有“注册公告”)。
申请人能否取得商标专用权,取决于商标局对商标的异议。
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将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副本发送给异议人,限定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复。异议人逾期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异议程序照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