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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公告领证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代理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发布公告,由代理人将《商标注册证》发给被转让商标的受让人。

直接申请注册转让:商标局审批后发布公告。转让登记的受让人应当在收到《转让登记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向商标局领取证书,并携带:

(一)接收转让登记通知书的介绍信;

(二)受让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印章

(四)领取《转移登记通知书》;

(5)受让人姓名变更的,应附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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