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师猫谈OEM背后的爱恨情仇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日前,佛山市知识产权法院就原告OKI实业(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KI公司)与被告中国知识产权局、第三方佛山一华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一华公司)等发生的行政纠纷举行公开审理。
然而,本案并不是OKI与佛山怡化公司之间的第一起专利纠纷。他们之间的专利纠纷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OEM合作时期。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er)是指一家厂商按照另一家厂商的要求生产产品和配件,也称为OEM或OEM。
1999年,佛山一华公司成立,是一家ATM设备供应商。
2001年,OKI由OKI实业有限公司在佛山成立,主要从事自动取款机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2005年,佛山一华公司与OKI签订了ATM机代工合同,OKI公司向佛山一华公司提供ATM机。
截至2015年底,OKI以代工的形式向佛山一华公司提供了11万台自动取款机。
争议1:
2016年,OKI实业有限公司就佛山一华公司2009年至2014年申请并获得授权的7项国内专利权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佛山一华公司维持涉案7项国内专利的专利权;驳回OKI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
争议2:
2016年,佛山一华公司就OKI公司2009年至2013年申请并获得授权的9项国内专利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OKI起诉佛山一华公司侵犯上述九项专利。
2017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OKI公司申请的九项国内专利中,有一项属于佛山一华公司。
同年,OKI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驳回佛山一华公司的所有索赔。
争议3:
2016年,佛山一华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OKI公司侵犯其2009年申请的发明专利。
2019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OKI公司侵犯了佛山一华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
从以上佛山一华公司与OKI公司的专利纠纷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纠纷专利都是OEM合作时的专利问题!
通过代工合作,可以整合不同资源的市场参与者,让他们获得快速进入市场、提高技术水平、消化过剩产能、规避市场风险的收益,让双方享受到美好的“爱情”。
但是在OEM合作过程中,产品技术的提高是必然的。
这时候,技术进步引发的专利归属问题就会变得特别敏感和重要,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就会引发围绕所有权和侵犯专利权的一系列纠纷,导致双方合作破裂,甚至敌对的“仇恨”。
在《合同法》和《专利法》中,针对某些情况给出了专利所有权的规定。但是在OEM合作过程中,会出现比合同法和专利法规定的更多更复杂的专利问题。
参考佛山一华公司与OKI电气有限公司的公开诉讼信息,双方在OEM合作协议中关于合作期间专利事宜的约定并不多且不明,但仍未防止专利纠纷的发生。而且这只是双方的专利纠纷,没有涉及第三方的侵权。
猫大师认为:知识产权不是提前一个包协议就能完美解决的!
在OEM合作以及其他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的合作中,必须配备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整体的知识产权战略,避免在享受美好“爱情”的同时出现“仇恨”,使双方利益*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