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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的流程有哪些?宗师猫提醒大家注意哪些措施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商标注册完成后,申请人*终可以放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如果后续商标使用不当,会有一定的风险,比如“商标撤回”。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申请撤回三,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提交申请

申请人连续三年向商标局提交《撤销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并书面说明该商标“未使用情况”;

2.被商标局接受

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向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注册商标实际使用证据;

3.注册人按时提交使用证明

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应当对证据进行审查,确认事实。审查发现证据能够证明该注册商标在规定的3年期限内已经实际使用的,出具“商标注继续有效决定书”,否则出具“撤销商标注册决定书”;

4.申请撤销审查

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对商标局作出的撤销或者维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复审”。

申请商标撤销后,需要如何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未使用该商标?事实上,申请人不需要证明,但商标所有人需要证明申请撤销的商标已经实际使用。

【/s2/】申请商标撤销有哪些措施?[/s2/]

1、申请人的姓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骏翔商务大厦6楼全层、邮政编码和13129078132号码等13129078132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13129078132;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当查询被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并按照该商标当前的注册人填写《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注销申请书》;

3.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申请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相关情况;

4.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在商标注册公告发布后三年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5月1日前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撤销申请,应当在商标异议裁定公告三年后向商标局提出;

5.申请撤销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应当在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被驳回期限届满后3年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仍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过程中的,应当自行政决定生效之日起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6.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目前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仍然无法判断“退三”申请人是否恶意,只能从实际出发处理。猫知识产权大师博士在此提醒所有品牌运营者:不要以为拿到证就可以坐以待毙,放松心情,平时多注意保存合法有效的使用证据,以防别人随时提出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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