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观设计可以获得专利权吗?(二)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技术成果安全专属。猫大师团队专利张文设计专利系列(二)。
外观设计专利权能够保护的客体的限制因素之一是为产品外观所作的设计方案。
[概念阐述]
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图案的组合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七节规定:“设计是产品的设计,其载体应当是产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和自然物,不能作为设计的载体。”
《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明确规定设计必须保护基于产品的设计方案。如果不符合这一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不能被授予。
[案例分析]
1.用飞机喷彩烟可以在天空空上形成一些色彩图案,但这种色彩图案不附着在任何产品上,不以产品为载体,不属于外观设计的保护对象,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
2.以自然物的原始形状、图案、颜色为主体的外观设计,虽然可能具有美观的外观,但不能视为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因此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比如自然物体本身,雨石或者水晶;自然物体仿真设计,人造雨花石。
3.简单的书画作品虽然以纸和纺织材料为载体,但这些作品很难被视为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所述的产品,因此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但书画作品可以作为标签的一部分,标签可以作为设计的保护对象来保护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