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换电获超3亿B轮融资,商标不能放弃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br/】佛山市亿马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已获得B系列融资3亿多元。参加本轮融资的有中美绿色基金、三星集团、米拉资产、基普、GGV ggv资本和云起资本。E-exchange的核心是建立轻型电动汽车交换网络和智能出行生态系统,推动电动汽车用户共享智能锂电池,包括自主研发的超级电池、自助换电站和智能电池仓、E-exchange APP和云平台系统三个部分。
据商标局官网查询,以佛山市一马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在第9、37类商品和服务中申请了“E为电”、“E为电”、“环点”等商标。遗憾的是,“E换电”和“E换电”没有成功注册,只注册了“环电”。
从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和注册意向来看,急于取得“E为电”或“E为电”的商标,但次*的是取得“环点”商标的注册。从百度百科上,键入“换电”二字,说明“电动汽车换电模式”是指通过集中充电站对大量电池进行集中储存、集中充电、统一配送,在电池配送站对电动汽车进行电池更换服务或集合。电池充电、后勤部署和电力交换服务已集成。”
显然,在百度百科和电动汽车行业,“变电”一词已经成为与电动汽车相关的专有名词。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商标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只能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二)仅直接表述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根据经验,绿狗网知识产权组认为,该公司未能注册“易变电”或“易变电”的原因是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而该电变描述了服务的功能和用途但未被批准注册。
但是《商标法》第十一条所列的项目并不是绝对不能注册的理由。该条第三款规定,前款所列商标使用后取得显著特征且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s2/]商标。虽然商标本身缺乏意义,但经过长期广泛使用,已经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消费者可以根据商标识别商品来源,可以注册为商标。比如酸奶、六个核桃、五粮液、上统通等商标,虽然是商品原料或服务内容的说明,但长期使用后仍然注册。虽然公司*初没有获得电子交易所和电子交易所的商标,但目前公司仍在大规模使用和宣传电力交易所作为核心商标。只要公司提供的使用证据足以证明消费者与公司建立了独特的对应关系,即显著,公司就有机会获得商标注册。